山东省肿瘤防治研究院采购代理机构遴选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招标采购活动,提高招标采购质量和效率,增强招标代理机构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增加我院代理机构选用的透明度。现就我院招标采购任务公开遴选采购代理机构,特邀请贵单位前来参与。
一、项目编号:PHZB2021-191
二、项目名称:山东省肿瘤防治研究院采购代理机构遴选
三、分包及服务要求:
1、本次遴选活动共分2个包。
A包:货物、服务类采购代理机构,遴选5家。
B包:工程类采购代理机构,遴选2家。
本项目A包和B包兼投不兼中。
2、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服务内容:
(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医院招标采购部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并遵守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与条例的规定。
(2)招标代理项目负责团队选派有招标采购丰富经验的项目负责人,应熟悉招标投标的相关法律法规,掌握流程、熟悉项目情况,相对固定。
(3)准备招标资料,对初步采购方案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合规、合理性论证。专家论证费用由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4)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
(5)接受投标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书,组织资格预审,确定正式投标人。
(6)编制招标文件初稿送医院招标采购部审查,形成招标文件评审表与招标文件。
(7)组织招标会、现场勘查、招标答疑,收标、开标、评标。
(8)协助确定中标单位。完成招投标情况备案,进行中标公示。
(9)确认及发放中标通知书。
(10)整理全部招标资料,15日内交与医院招标采购部形成招标档案。
(11)协助医院审定中标单位的合同、签订合同并将合同报医院招标采购部。协助医院与中标单位的合同商务谈判。
(12)协助医院处理质疑及答复,在委托授权范围内作出答复。
四、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运作并独立于政府集中招标机构的采购代理机构才能参加遴选;
(2)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备案通过;
(3)参选人拥有不少于5名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有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业人员;须具有专业的项目团队,能够至少指定1名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招标采购业务各环节的专人负责我院委托的代理业务;
(4)参选人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开评标场所,具备完善的监控设备和良好的音视频监控资料的保存、存档、管理条件,具有丰富的政府采购代理经验,符合山东省财政厅相关管理规定。
(5)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用记录(截止时点为报名截止时间),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采购代理机构,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遴选;
(6)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参选人报名成功并不代表评审过程中资格审查合格。
五、领取遴选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领取时间:2021年6月16日至 2021年6月22日(北京时间)。
2、遴选公告发布:本次遴选公告在山东省肿瘤防治研究院网站(http://www.sd-cancer.com/)发布。
3、获取方式:
将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文件费汇款凭证等原件扫描件发送至puhuazb5@163.com并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初审后向参选人报名邮箱发送遴选文件。
文件售价:300元/包。文件费用从参选人公司账户以电汇或网银转账方式汇入以下账户:收款单位:山东普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济南千佛山支行银行帐号:696623232电汇时请标明“PHZB2021-191-包号”。
六、递交纸质参选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截止时间:2021年7月7日9时00分
地点:济南市历山路175号历山名郡C5座西单元(山东普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七、遴选会议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年7月7日9时0分
地点:济南市历山路175号历山名郡C5座西单元(山东普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八、遴选人及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
遴选人:山东省肿瘤防治研究院
代理机构:山东普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帆电话:0531-55655240
九、监督电话:纪检监察机构 0531-67626965。
十、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将“健康码”查验和体温检测作为防控重要手段,严格开展“健康码”人工查验工作。根据防控要求,已实行“健康码”查验,健康码显示“黄码”或“红码”、体温超过 37.3℃或拒不配合查验的人员,采购人有权拒绝其进入。因健康码显示“黄码”或“红码”的用户而无法参加开标活动的,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